受三水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3月11日下午4时在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2号三水法院审判楼第一审判庭举行第318期拍卖会拍卖以下标 的: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永平圩永圩永新街18号的土地及该土地上的房产、三水区大塘镇永平圩永平街10号、12号的土地及10号土地上的房产和12号土地上的房产,建筑面积共约:1529.33M2,土地使用权面积共约:1655.8M2,参考价:1614569元;保证金:80728.45元[案号:(2012)佛三法塘执字第38号,法官:黄灿]。注:(1)房屋及土地的过户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2)上述标的物设有抵押;(3)18号房产上有房出租,带租约拍卖(按租赁合同约定原业主已收取全部租金)。
竞买人须是保证金交款人,保证金须于2月27日下午17时前以银行划转方式逐笔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户名: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赤岗支行,账号:44001667137059888886,因跨行或跨市划款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含退款)。
汇款时需注明高明拍卖公司第318期拍卖会、案号和标的名称;因信息资料不全导致无法办理竞买手续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有意竞买者,个人请持本人身份证,企业请持营业执照、公章和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书),并携保证金缴款凭证于3月8日中午12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标的展示期: 2月25日、26日。法院监督电话:87911611。
拍卖人地址: 高明区高明大道595号二楼, 电话:8866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