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1月24日上午10:00时在本行拍卖厅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沈阳市于洪区老边乡三台子村东北耐火材料厂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其设备,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土地使用权面积41480.9㎡,工业用地。
7处房产分别为:房1,于房字008940号;房2,于房字008944号;房3,于房字008945号;房4,于房字008946号;房5,于房字008947号;房6,于房字008948号;房7,于房字008949号,有房产证房产总建筑面积约2989㎡,
其它均为简易房及自建房,
设备为一台汽车衡,一台变压器,200KW动力电,总评估价为1123.112万元,
起拍价898.4896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第二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见报之日起至拍卖日前
地点: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拍卖会地点:辽宁省拍卖行拍卖厅(沈河区热闹路33号12F)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1月23日(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保工支行,帐号:0321010140940008694),并于2013年1月23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3940172633 丑大为
地址:沈河区热闹路33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85639552
市法院监督电话:024-2276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