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2年12月13日上午10:30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4号法庭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本次为第二次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海城市中小镇中小村房产一处,面积为6366.06平,房产证号为中村房字第14-280号;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000平,土地证号为海城国用(2003)字第092号,用途为工业用地(起拍价于拍卖会现场公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见报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地点: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2年12月12日14时前(到账为准)前将1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账户,并于2012年12月12日15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报委托法院进行竞买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瑕疵竞买人自行了解确认,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联系电话:2989928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1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412—269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