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宁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2月6日14时30分在海宁市龙祥大酒店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海宁市许村镇塘南路8—1号的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7335㎡)、厂房(建筑面积约9693.4㎡;乡镇企业权属登记证号FCO1113)、新综合楼、办公楼(建筑面积约3702㎡;无证)及简易棚、配电房等附属设施,剑杆机16台、电子提花机16台, HKS3-M经编机4台、分条整经机6台、配电设备、中央空调等机器设备一批。 起拍参考价2065万元。【保证金250万元】(设有保留价)
二、标的展示:2012年12月1日-12月5日报名、展样。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在拍卖日前将保证金汇入海宁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华夏银行海宁支行;账号:4250200001819900001026),于2012年12月5日16时前携带有效证件(企业凭工商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章,个人凭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须出具相应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和银行交款凭证或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银行本票须到法院开具收据)到嘉兴市启蒙路59号办理竞买报名手续。详情参见竞买须知。保证金不计息。
注:与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
嘉兴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13515731155
嘉兴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13605736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