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11月12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华侨宾馆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河北大久集团顺羊利江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及房产,位于满城县石井乡西于和村南。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土地使用权面积3959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年限自2003年7月至2051年1月,房产共计2407.45平方米。拍卖保留价72.9472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整。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2年11月9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帐号:100148016796 开户行:中行西城支行),并于2012年11月9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被执行人共占地10亩,实际拍卖5.93亩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部分,属租赁当地村民的耕地,一旦拍卖成交,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2、被执行人已于2010年1月1日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保定豪祥肠衣有限公司,租期20年,至2029年12月31日止,租赁费已交付完毕。
3、委托法院不负责拍卖标的物的交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认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5、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3503323717 0312-5880123崔先生
拍卖地址:保定市天鹅西路世纪大厦B座7层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312-310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