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洋热电有限公司全部破产财产
及江苏天香集团有限公司部分破产财产
联合拍卖公告
受江苏南洋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清算组)及江苏天香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清算组)的委托的委托,定于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 ),对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杨桥村江苏南洋热电有限公司的全部破产财产及江苏天香集团有限公司部分破产财产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杨桥村江苏南洋热电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的全部房地产、附属物、存货、构筑物、机器设备等。房屋建筑面积17427.14㎡(其中属于江苏南洋热电有限公司有房产证的建筑面积13179.4㎡,无房产证的建筑面积524.24㎡,属于江苏天香集团有限公司有房产证的建筑面积3723.5㎡);工业用土地使用面积150113.66㎡(其中属于江苏南洋热电有限公司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面积66168.2㎡,未批准已使用的无证集体土地使用面积1805.33㎡,属于江苏天香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面积79958.8㎡,未批准已使用的无证集体土地使用面积2181.33㎡)。参考价:8691.52万元。
以上拍卖标的合并整体拍卖。参考价已包括由租赁户自建的房屋2140平方米及附属物。拍卖标的以拍卖前展示、标的交割转移时的实际状况为准。拍卖标的的具体范围、面积、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以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书及拍卖须知等拍卖资料为准。
二、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12年11月9日下午2点;
拍卖地点: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法庭。
三、拍卖标的展示:
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1月7日下午4点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注意事项:
1、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意向竞买人咨询,查阅拍卖资料和查看拍卖标的。
2、竞买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竞买人必须于2012年11月7日前按拍卖须知的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每份保证金1000万元,保证金必须于2012年11月7日下午4点前交付至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财政专户,开户行:建行丰乐支行,帐号:32001626759052501403),否则不具备竞买人资格。
4、若因拍卖标的撤拍等情形致使竞买人无法竞买时,不论何种情形,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主张除退还保证金本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5、联合拍卖机构:
常州恒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许女士 13806127822
江苏佳信拍卖有限公司 王先生 13921063837
江苏盛佳拍卖有限公司 邵女士 13915006861
常州太平洋拍卖有限公司 曹先生 18951235868
常州拍卖有限公司 秦先生 13813668259
联合拍卖工作小组设在常州恒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内。
地址:常州关河中路38号粤海酒店2号楼3楼
联系电话:0519-88866693、88161558
破产管理人联系电话:15312395678 联系人:王先生
2012年10月24日
江苏南洋热电有限公司全部破产财产
及江苏天香集团有限公司部分破产财产
联合拍卖公告
受江苏南洋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清算组)及江苏天香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清算组)的委托的委托,定于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 ),对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杨桥村江苏南洋热电有限公司的全部破产财产及江苏天香集团有限公司部分破产财产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杨桥村江苏南洋热电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的全部房地产、附属物、存货、构筑物、机器设备等。房屋建筑面积17427.14㎡(其中属于江苏南洋热电有限公司有房产证的建筑面积13179.4㎡,无房产证的建筑面积524.24㎡,属于江苏天香集团有限公司有房产证的建筑面积3723.5㎡);工业用土地使用面积150113.66㎡(其中属于江苏南洋热电有限公司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面积66168.2㎡,未批准已使用的无证集体土地使用面积1805.33㎡,属于江苏天香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面积79958.8㎡,未批准已使用的无证集体土地使用面积2181.33㎡)。参考价:8691.52万元。
以上拍卖标的合并整体拍卖。参考价已包括由租赁户自建的房屋2140平方米及附属物。拍卖标的以拍卖前展示、标的交割转移时的实际状况为准。拍卖标的的具体范围、面积、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以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书及拍卖须知等拍卖资料为准。
二、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12年11月9日下午2点;
拍卖地点: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法庭。
三、拍卖标的展示:
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1月7日下午4点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注意事项:
1、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意向竞买人咨询,查阅拍卖资料和查看拍卖标的。
2、竞买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竞买人必须于2012年11月7日前按拍卖须知的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每份保证金1000万元,保证金必须于2012年11月7日下午4点前交付至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财政专户,开户行:建行丰乐支行,帐号:32001626759052501403),否则不具备竞买人资格。
4、若因拍卖标的撤拍等情形致使竞买人无法竞买时,不论何种情形,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主张除退还保证金本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5、联合拍卖机构:
常州恒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许女士 13806127822
江苏佳信拍卖有限公司 王先生 13921063837
江苏盛佳拍卖有限公司 邵女士 13915006861
常州太平洋拍卖有限公司 曹先生 18951235868
常州拍卖有限公司 秦先生 13813668259
联合拍卖工作小组设在常州恒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内。
地址:常州关河中路38号粤海酒店2号楼3楼
联系电话:0519-88866693、88161558
破产管理人联系电话:15312395678 联系人:王先生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