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将于2012年9月27日上午10:00时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多功能法庭进行司法拍卖:
拍卖标的:位于包头市郊区哈业脑包乡工业开发区,包钢7号桥北房地产。房屋共八栋,建成于1997年,设计用途为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合计3363平方米,产权证号:包房权证郊字第134098号;土地面积12394.29平方米,工业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土地证号:包国用(2000)字第700028号。房屋与土地整体拍卖,起拍价6451919元,有保留价。(有关标的的详细资料请到包头市拍卖行索取)
拍卖方式:密封报价与现场公开竞价相结合。
报名地点:包头市拍卖行(包头市青山区193号18楼)。
报名及展示时间: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26日下午16:00时
展示地点:该标的座落地。
报名须知:
1、竞买者报名须带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交纳300万元整的保证金。
2、竞买人需在参拍前认真查验标的及相关手续。
3、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所有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4、拍卖公告标的与实物如有差异,以拍卖会现场拍卖师宣布的为准。
5、买受人承担成交后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国家规定交纳的其它费用。
6、房地产面积以土地、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传真:(0472)5228806
联系电话:0472-5228805 0472-5228803 0472-5179824 0472-5105078
监督电话:0472-5105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