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9月12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莱芜市奔牛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以及该用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根据评估报告显示:位于高庄街道办事处安仙村南,土地的总面积为53493.75㎡{证内面积16201.7㎡(依据莱芜市人民政府莱政字2006第232号批准文件)和莱芜市城市规划局2005莱规地字第18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复的用地范围}。房产共计26项,总建筑面积10393.87㎡。参考价:86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应在2012年9月11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账号:226015006926)。
1、标的现有人居住,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联系方式:0634—6232277 622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