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8月14日上午10:30在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产权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南门大街50号相关房地产,其中在扣除该厂职工现住房所占用面积后剩余土地面积4014.2㎡,土地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划拨。红线范围内已取得合法权证的地上建筑物3100.06㎡。评估价459.5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接受咨询,办理竞买登记。标的物现场预约看样。
三、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于2012年8月13日16:00前交纳拍卖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保证金汇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户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南京银行百子亭支行;账号:088530201091036136);请相关权利人及有优先购买权人提前与本公司联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汇款的以款项到账为准,汇票、本票形式以交至人民法院财务部门为准。
四、联系方式:025-83418016、13851981231 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