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4月25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召开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7宗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详见评估报告)。起拍价:30165.5476万元,保证金:1600万元。
二、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证照,法院及本公司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因产权变更等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三、展示时间、地点:2012年4月23日—2012年4月24日;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注意事项:竞买人请于2012年4月24日前将保证金汇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建行营业部21001671101050007643;竞买人于2012年4月24日8时—11时到法院登记并开具保证金交款收据;竞买人于2012年4月24日13时—16时持法院确认单及保证金交款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如拍卖成交,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于2012年4月27日8 时—11时到法院退保证金。本公司特此声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业务,超前、错后概不受理,敬请谅解!
五、联系电话:0416—291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