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委托,将对下列资产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
标的1:位于瓦房店市西杨乡西杨村的厂房及其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面积:5840平方米,土地面积:4949平方米。该标的评估价值为483.65万元,具体详见大连恒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的恒源估字0110705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竞买保证金200万元,联系电话:0411-83797587,联系人:关先生
标的2:被执行人大连仁明木业有限公司所有的食堂、锅炉房、门卫房三处房屋(不含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合计:542.05平方米;伸缩门一套;长院围墙226.60米。该标的评估价值为294548.52元。具体详见辽宁立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辽立评报字【2011】第1108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竞买保证金7万元,联系电话:0411-84301785,联系人:陈女士
另:以上标的整体拍卖,竞买人参加竞买上述标的须将价值为424,213.00元的木工机械设备若干、半成品配套木床31套及YGL-1000MA-11锅炉一套一并购买。拍卖起拍价(密封)由人民法院办案人于拍卖当日现场交由拍卖师当众启封公布。
展示时间:2012年2月22日-24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12年3月6日10时
拍卖会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A座1209室
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3月5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将保证金交存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 0144 0000 0220,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11-83775605)。交付保证金后,于2012年3月5日17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拍卖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83775208。
*请瓦房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岗店信用社、大连仁明木业有限公司、周连彬、刘厚茂、大连宇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权利人派人参加拍卖会。
大连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 辽宁嘉诚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