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2月8日14:0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交所渝西分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重庆永川区永隆镇马鞍村郑家坝社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办公室,据评估报告显示:本次拍卖标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551㎡,其地上办公室建面约为82.5㎡(清水),工业、出让地,房权证号:永川市房权证205字第025262号,土地证号:永国用(2002)字第0902号。拍卖保留价13.664万元,竞买保证金0.8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2年 2 月 7 日(到帐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指定帐户(开户行:建行永川支行,户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账号:50001143600050204521),并于2012年 2月 7 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渝西分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多年无人居住、使用、维修,故存在安全隐患。
2、本次拍卖标的办公室证载层数为1层,实际为2层,由于产权人未提供第二层建筑物的合法书面建造依据,存在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被依法处罚,甚至被拆除的情况,买受人对第二层临时建筑只享有管理、使用权。
3、本次拍卖标的房屋所有权证上404.82㎡的厂房现已拆除。
4、因上述瑕疵造成的损失、责任、纠纷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5、本次拍卖标的土地及房屋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标的在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49820073余先生 周先生
重交所渝西分所地址:永川区汇龙大道121号1—4—1名威大厦4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49878120
市高法院监督电话:67673161 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