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行定于2011年11月29日下午4时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拍卖下列标的:
一、拍卖标的: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天连村委会边鱼沙(均安镇天连村南滘西九巷8号)房产,建筑面积378.10㎡(土地面积155㎡),集体用地【执行案号:(2011)南法执字第3984号】。参考价:141万元,保证金:15万元。
二、注意事项:保证金汇入:账户名称:佛山拍卖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城区支行,账号:2013019929200044762。有意竞买者,保证金须于2011年11月25日下午5时前,汇到委托方指定的有关账户(以到账为准),同时请携有效证件及保证金进账单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款人与退款人一致、缴款账号与退款账号一致)逐笔存入以上账户,务必在转账凭证附言栏处清晰注明:(1)参加2011年第07期拍卖会;(2)执行案号;(3)标的物名称。如没有注明或注明不清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西路4号九楼
四、联系电话:0757-83335818、8333582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