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1月8 日10:0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渝东南分所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整体变卖,若在2011年11月8 日无人竞买,则从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12月19日期间,采取先到者得的方式进行变卖(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黔江区鑫渝食品厂位于黔江区濯水镇濯水居委七组(甘家坝)的厂房、办公楼及土地使用权,根据评估报告中《重庆市黔江区鑫渝食品厂地形测量及面积计算资料》显示: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6491.443 m2(不包含入口通道水泥地202.521 m2),办公楼建面约为960.94m2,房屋占地面积约为1403.383 m2,工业仓储出让地,变卖保留价292.204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二、变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于2011年11月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设银行黔江西山分理处;账号:50001323700050201295),并于2011年11月7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证件至重庆联交所渝东南分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定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该标的变卖成交后,由委托法院负责移交;
2、此次拍卖标的中不包含入口通道水泥地;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79238007 徐老师 何老师
联交所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彩虹路788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79251686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