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8月29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 1151601
标的物 大朗镇巷头村(更草田)房屋占地429.79㎡,建筑1194.74㎡
起拍价 2361335元
保证金 36万元
被执行人 陈贵明、叶凤娟
集中看样时间 8月16日下午3:30分在巷头村委会
有意竞买者,请于8月23日前将保证金分别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帐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本行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大朗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2413434 22414440(传真)、18925588441(郑生)、15920255770(何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帐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第二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大朗法庭电话:89889116、89889835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