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拍卖(2010)佛明法执字第835-1号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现定于2011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高明区荷富路侧高明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标的物如下:佛山市高明区佰德发泡制品有限公司的11处房产(包括车间、保安室等),参考价:139.3021万元,保证金:14万元。标的物备注说明:房产所处土地的使用权人同意,如拍卖成功,将该土地继续租赁给竞得者使用,使用年限为5年,每月租金为32583.6元。有意竞买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或企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及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7月13日上午10时止,逾期不予办理,保证金须于2011年7月13日前到帐。保证金缴纳户名: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账户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帐号:446263633018010013721。标的物展示时间:2011年7月7日至8日,有意看标者请于7月7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及标的名称)传真至88266654.
联系电话:0757-88266656
佛山中院监督电话:82630433
高明法院监督电话:8882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