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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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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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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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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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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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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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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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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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镇杨公洲村学洲村民小组227号房屋一栋,钢混四层,土地面积约2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39.2平方米,已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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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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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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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上午10时45分(在沙田镇政府门口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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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下午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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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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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时间:6月7、8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6月15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帐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一天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龙法庭、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电话:18925796631 叶生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南路东昇大厦508室
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帐号:44001778986059888888
开户行:东莞建行石龙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执行局电话:86101252 石龙法庭电话:86101217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