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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兴隆村厂房、土地及机器设备拍卖

发布: 拍卖时间:05-27 拍卖形式:同步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我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5月27日上午11时在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51号巾帼大厦B1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对位于庄河市栗子房镇兴隆村刘屯十栋厂房(权证号分别为房权证庄字第1514216-1514221、1514297-1514300号,总面积3461.58平方米)及一宗工业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庄国用[2003]第1101号,面积5690平方米)和机器设备若干(详见评估报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评估总价为人民币545.24万元,该评估价格即为第一次拍卖保留价。本场拍卖会开通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
    展示时间:2016年5月12日起至2016年5月26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现场
    联系人方式:13940980195(吴先生) 
    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包括网络竞买人),请于2016年5月26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将保证金110万元人民币交付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汇入其指定帐户(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帐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11-83775605)。交付保证金后,于2016年5月26日17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本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丹东街53号1单元良运紫阁11层A座)办理竞买手续。
    请大连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怡盈食品有限公司、许丽、王昌华、孙雪、刘珂、孙旻红、鲁广军及相关权利人派人参加拍卖会。
    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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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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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房产、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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