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月11日至2015年1月26日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并于2016年1月25日10时至1月26日10时举行公开竞价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仪征市青山镇建业路1号的房地产。有证房产总建筑面积5261.86平方米、无证房产总建筑面积4088.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13247平方米。
评估价:1442.342万元,起拍价:927万元,保证金:90万元,增价幅度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月11日起至2016年1月24日17时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接受电话咨询,有意看房者提前与本院联系并于2016年1月18日15:30-16:00现场看房,其他时间不接待看房。
四、在竞价会上,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在竞价会上,以最后出价者为中标者,竞价会结束后,至变卖结束时止,以第一个交纳全部价款者为中标者。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所作描述根据评估报告而出,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有证房地产由法院协助办理产权转户,其他无证附属设施法院不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及转户,产权转户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6年2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仪征市人民法院
收款人账号:3210811601201000030998
开户行名称: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4-89391418,许法官
0514-89391409,王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14-83424487
联系地址:江苏省仪征市真州镇大庆北路138号。
仪征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