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法院将于 2015 年 12 月 26日 10 时至 2015 年 12月 27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城县天义镇敖海营子(农机园区)的3、4号厂房二栋(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办公楼一栋(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宿舍楼一栋(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房权证为赤峰房权证宁城县字第172011304350、172011304351号厂房二栋、宁国用2011字第2011069号国有土地100706.2平方米及院墙、电动门、门卫房、锅炉房、配电房及所有附属设施。
1、拍卖对象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敖海营子(机械园区)。道路通达程度一般,周围基础设施完善程度一般,自然环境较好,人文环境一般;3#、4#厂房,结构为彩钢,主体一层,由设计图纸得知建筑面积3#、4#均为3729.27平方米,高6米。装修情况:房屋1米处外墙面砖,其余为夹心彩钢墙板,夹心彩钢屋面板,保温板门,塑钢窗,水泥地面,有保取暖设施:宿舍楼一栋,砖混结构,部分为框架结构,主体二层,由设计图纸得知建筑面积为858平方米,建筑高度7.8米。装修情况:外墙弹涂,铝合金门,塑钢窗,内墙及天棚抹灰,地板砖地面,室内套口门,室内设置卫生间及取暖设施,普通照明;办公楼一栋,柜架结构,主体四层,由设计图纸得知建筑面积为1365平方米,建筑高度15.9米。装修情况:铝合金门,内墙抹灰,地板砖地面,室内套口门,室内设置卫生间及取暖设施,普通照明;房权证为赤峰房权证宁城县字第172011304350、172011304351号厂房二栋、宁国用2011字第2011069号国有土地100706.2平方米及院墙、电动门、门卫房、锅炉房、配电房及所有附属设施,详情到宁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201室见附表。
2.限购情况:无
3.税费负担情况: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等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中,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起拍价:33525436.00元,保证金:67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5 年12月 11 日9时起至2015年 12月 25日 17 时止(节假日出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5 年12 月 31日17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城支行,账号:150819007029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冯法官:13947672308/0476-4272629
监督电话:0476-4272728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中央大街中段
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