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11月24日15时通过山东法院诉讼资产网依现状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山东大地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宁阳县城北老济微路两侧的土地、房屋、机械设备等一宗(1、宁国用(2006)字第079号土地、宁房权证宁字第0696号房产及该宗土地范围内的无证房屋、构筑物、附属物,参考价1067.156663万元,竞买保证金210万元。2、宁国用(2006)字第080号土地、宁房权证宁字第0695号房产及该宗土地范围内的无证房屋、构筑物、附属物,参考价1875.714135万元,竞买保证金370万元。3、机械设备一宗,参考价1733.206552万元,竞买保证金340万元。)总体参考价4676.07735万元,总体竞买保证金920万元。(详见评估报告)
二、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5年11月19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缴纳竞买保证金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缴纳竞买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2015泰中法技拍字第517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11月24日11时前联系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人凭拍卖公司发放的竞买人账号自行登录系统参与竞价。
三、拍卖地点: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竞买人可到拍卖现场,亦可异地通过互联网参与竞价。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9日11时止,标的物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