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一、拍卖标的物:
赤城县兴仁堡村工业用房一处。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2806.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08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赤房权证赤镇私字第XB050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赤城县国用2007第ZB0193号。拍卖保留价为866.52万元,竞买保证金87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佣金后,由执行法院(赤城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标的并办理相关手续。
2、标的物实际面积最终以确权等相关部门实际测量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和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处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8、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张家口晚报》、河北产权网、张家口产权交易网。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13-5988197
执行法院电话:0313-6417111
法院监督电话:0313-2055960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21号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