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9日10时至2015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如下:
拍卖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园中路459号工业厂房。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园中路459号工业厂房。总建筑面积8519.3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0116.00平方米。目前有出租,租期至2015年11月30日,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有继租权。
评估价4439万元,起拍价3530万元,保证金530万元,增价幅度:35万元。
拍卖可向杭州银行香积寺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工商银行艮山支行咨询公司或个人贷款支持。杭州银行香积寺路支行咨询电话:0571-85357890(雷)、0571-85177987(王),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东路155-159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咨询电话:0571-85802054(张)、0571-85805930(陈),联系地址:杭州市凤起路88号。工商银行艮山支行咨询电话:0571-85194098(凌)、 86413996、88236040,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4号。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咨询银行,办理贷款前期相关手续必须在标的物开拍前7个工作日向银行办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15年11月9日15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11月5日上午十时,自行前往,提前一天联系,联系人陈法官,电话88166787。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11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10日15时前付清。上述款项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凤起支行;账号:1202022529900023429)。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816678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监督电话: 0571-87222470。法院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东路109号。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