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兹定于2015年10月13日15:00在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乔家路2号)3号拍卖厅举行房地产、物资拍卖会(开通网络同步竞价)。拍卖标的如下(【】内为保证金数额):
房产类:
浦东新区青黛路500号1-3幢厂房,整体拍卖(建面合计:13645.09㎡)【500万元】
咨询看样:即日至拍卖前8:30~11:3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注意事项:
① 竞买人须为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提交相关资料和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预付【】内的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拍。
② 第11号标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参与该标的的竞买人须自行了解该土地目前的规划用途。竞买人须为标的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拍卖。
③ 上述拍卖标的中的优先购买权人,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凭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拍卖公告中竞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参加竞买,未准时办理竞买手续,视作放弃优先购买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务必准时参加拍卖会,无法通知或经通知不到场,不影响本次拍卖。
④ 竞买人须在2015年10月10日15:00前将保证金支付到本公司帐户并办妥竞买登记手续。支付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项标的。
⑤ 保证金指定账户: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行武进路支行;账号:1001213909200017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