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湖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月26日下午2时在平湖华侨饭店举行拍卖会。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平湖大光明制衣公司所有的房屋建筑物面积约10666㎡(含无证约2580㎡),土地约7287.8㎡及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参考价775万元【保证金60万元】。
注:1、该标的设有保留价。2、与该标的相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3、详情登录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4、监督电话:85024070。 5、参拍保证金应于2011年1月25日下午前以本票或汇票的形式交入法院,户名:平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开户银行:平湖建行营业部,帐号:33001637327053002275。
二、标的展样: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月25日止(看样预约)。
三、有意参拍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和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于2011年1月26日10:00前到嘉兴市越秀北路411号办理竞拍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