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的委托,定于2011年1月21日上午10时在大连市中山区虎滩路226号3单元1层1号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对位于庄河市大营镇大营村,土地使用权面积11050.26平方米,房照号为庄村房执字第0002228号、0002669号、0002670号、0002671号的五套房屋和机器设备若干(详见大连天裕昌盛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2010]法字第00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大连达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达资评字[2010]第00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公开拍卖。评估价值合计为8,788,286.00元人民币。
二、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1月20日14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交纳竞买保证金178万元人民币(支票以到账为准),联系人:满女士,电话:83775579。交付保证金后,于2011年1月20日16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