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6月18日10时至2015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盐城市盐都区西纬五路6号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其中工业厂房的建筑面积为10850.5㎡,共一层为排架结构1#仓库的建筑面积为1164.6㎡,共三层为框架结构;2#仓库的建筑面积为1164.6㎡,共三层为框架结构;办公楼的建筑面积为2289.1㎡,共四层(局部五层)为框架结构。以上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20901201143007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都建施2011第00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984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盐都国用(2010)字第014000072号,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截止2060年5月30日。另有附属设施包括传达室、配电间、厕所、围墙、大理室门牌、伸缩门、旗杆、车棚、水泥场地、草坪砖、汽车车位、厂区道路、厂区监控设备等。
起拍价:1798.208万元,保证金:600 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 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5月28日起至2015年6月16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至少两人报名且出价达保留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法院对拍卖标的物不负责交接。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二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盐城新区支行,账号:42690104000003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5-68829928 ,监督电话 0515- 88406657
联系地址: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执行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