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29日10时至2015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老厂房房屋、办公楼板房、配电房、发酵房、门卫房等。门卫,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5.3㎡,层高2.8米;办公房,夹芯板结构,建筑面积127.3㎡,层高2.6米;蘑菇育菌种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304㎡,层高6.5米;菌菇育种架,1个,冷却水池边小房,彩钢板结构,建筑面积19.95㎡,层高2.2米;配电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60.43㎡,层高5米;机具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78.38㎡,层高4.5米;机房边彩板房,彩钢板结构,建筑面积47.73㎡,层高3.3米;4台风机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71.4㎡,层高2.5米;4台风机房边彩板房,彩钢板结构,建筑面积42.7㎡,层高2.2米;发酵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09.5㎡,层高5.5米;发酵房楼上加盖大风机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09.5㎡,层高2.5米;隧道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19㎡,层高5.5米;隧道边棚房,轻钢结构,建筑面积300㎡,层高6米;小配电房,彩钢板结构,建筑面积9㎡,值班房,夹芯板结构,建筑面积55.45㎡,层高2.5米;堆草房房,轻钢结构,建筑面积1811.14㎡,层高6.7米;厕所,砖混结构,建筑面积7㎡,层高2.2米;
2、构筑物包括:主道路3796㎡、车棚276.76㎡、蘑菇棚52㎡、隔离架431.6㎡、围墙689米、消防管路一套、字牌、铁门、小水井及生活用自来水等。
3、机械设备设施包括供配电设备(含高低压柜)、冷却塔、冷库、供电供水设备设施等其他设施;
4、办公及生活用品包括电脑、文件柜、办公桌等办公用品,冰箱、空调等;
5、车辆为厢式货车(苏B9J168)、农用车(苏0431560);
评估价:432.2万元,起拍价:276.608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5年4月29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5月11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0223010120100010014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0-87963654, 监督电话:0510-87963891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教育西路51号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