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6月4日10时至2015年6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新沂市开忠板材厂所有的位于新沂市时集镇时集村王西组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地上附着物,详细情况请见具体描述。
起拍价:18.6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4月7日起至2015年6月5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一人报名出价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6月1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沂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徐州市新沂分行营业部,账号:49236374472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6-69902539(新沂市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6-69902510
联系地址: 新沂市人民法院执行大厅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