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30日10时至2015年3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宜兴市易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宜兴市周铁镇竺西工业集中区的土地、厂房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车辆:
a、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1293.43万元,总面积为32015.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工业出让。土地证具体为证号:宜国用(2011)第19600124号,地号:3202820191440003000。
b、房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6幢,评估值为1882万元,建筑物面积为14671.32平方米,其中:
第一幢,1#搅拌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镇320282201100977号,批准建筑面积7311.76平方米,建于2011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幢,2#车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镇320282201100976号,批准建筑面积7121.88平方米;建于2011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三幢,南门卫,实测面积89.86平方米,建于2011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四幢,北门卫,实测面积17.56平方米,建于2011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五幢,调度室,实测面积63.10平方米,建于2011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六幢,配电间,实测面积146.16平方米,建于2011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C、机器设备及车辆评估值为1741.862万元,主要包括为3立方搅拌站一座、4.5立方搅拌站2座、搅拌车26辆、泵车2辆、装卸车2辆等。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业出让)、厂房、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总评拍卖值为4917.292万元。
评估价:4917.292万元,起拍价:4917.292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13日起至2015年3月2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4月10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0223010120100010014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0-87963654, 监督电话:0510-87963891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教育西路51号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