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1月 6日下午14时于海宁市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举行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海宁市康迪斯制衣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土地厂房、存货及绿化等整体拍卖,起拍价:1158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注: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凡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参加本次拍卖会。缺席者视同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二、竞买登记:有意者请与本公司联系,凡报名者须持有关证照(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相应的拍卖保证金,标的保证金须交至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海宁支行,帐号:4250200001819900001026)
三、展示时间: 2011年1月4日至5日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月6日上午10时(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址:嘉兴市320 国道与广穹路交叉口物资调剂市场三楼
海宁市西山路610号海宁龙祥大酒店(2011年1月5日至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