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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通湖路140号6331㎡房产拍卖

发布: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0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4日10时至2015年2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高邮市通湖路140号工业房地产。邮房权证高邮镇字第153797号,建筑面积9386.07平方米,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邮国用(2009)第00610号,使用权面积3518.6平方米;邮房权证高邮镇字第153798号,建筑面积6331.49平方米,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邮国用(2009)第00611号,使用权面积5167.7平方米;上述宗地上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12幢房屋,合计1152.2平方米。
起拍价:23506650元,保证金:135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自2015年1月20日起至2015年2月2日16时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须有两人以上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竞买成交后,于2015年2月12日16时前将成交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汶河支行,账号:110802092910022585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4-82923101/87961245,监督电话0514-87863383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30号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9日
更多拍卖资讯敬请关注:   众拍网   拍房网   房产过户税费估价表

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厂房,第一时间告知您。

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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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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