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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城海信路部分房屋建筑物拍卖

发布: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0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5年2月3日15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沧州办事处(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整体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物:1、位于海兴县城海信路南兴盛街东的房屋建筑物(证号:海房权证字第06G-0019、海房权证字第06G-0018)及其他附属建(构)筑物;2、位于海兴县城新民路南兴盛街东土地使用权(冀海国用(2002)字第014号)土地使用权。以上资产整体拍卖保留价1699.3536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1月28日,在标的物现场展示。如需勘察标的物请在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预约登记手续后,统一安排勘验时间。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5年1月30 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沧州银行桥西支行;账号:503012012000000129;以到账为准)。并于2015年1月30 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权证确权面积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联系。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联系电话:0317-2079379 0317-2177618
法院监督电话: 0317-2204665
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22号产权交易大厅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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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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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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