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地块所在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南(挂)G2009-36号等共7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具体地块情况详见附表)。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附表) :各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